王老师热线:13716637503 林老师热线:13662637590
微信公众号
首页
招投标培训公开课
企业内训
专家团队
新闻中心
服务案例
关于我们
X
当前位置: 主页 > 学习园地 >政策法规 >
建筑工程企业招投标管理制度(参考版)
发布日期:2022-06-29 阅读次数:734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 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 招标范围  

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 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 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 申请部门  经办部门 协办部门 监察部门 固定资产的采购 行政部 行政部 财务部 监察部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 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 监察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的发包或委托 工程部 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 监察部 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 营销部 营销部 行政部、财务部 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 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 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 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 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 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 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 招标计划

第八条 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 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 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当月需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如材料、设备是根据图纸定做,应明确图纸完成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定板 的,应明确材料、设备定板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预算部进行核量的,应明 确要求预算部完成核量的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的招标内容、范围、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广告制作、装潢、发布的名称、内容、 规格、质量要求、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律师。  

三、招标申请书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后,由申请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五节 招标细则

 第九条 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可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项目公司以邀请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根据申请部门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邀请投标的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 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三、议标: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 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条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及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 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 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 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 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 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 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 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第十一条 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后方 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经招标工作

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的征集 招标申请书通过十五日内投标单位征集期间,公司在 第十二条 显著位置公示招标项目,除预算部外其他部门均可推荐参加单位,有意参加者可到经办部门或法务组报名。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

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 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收取复印件时应与副本原件对照)、企业以往同类业务业绩、企业最近一年资金情况、企业最近一年诚信情况等。由经办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经办部门应登记‎‎所有报名单位,报给招标小组,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 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不接收银行保函。

第十五条 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送至监察部相关人员处,总监察室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招标小组有权将之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 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补充、

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参与后续 开标、议标。

 

第六节 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六条 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 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必须认真阅读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充分发表自己 的意见,每人都有权在评标记录上记录自己的意见,招标小组组长有决定权。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 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授权的人员主持,由公司 律师负责纪录,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周例会或其他 会议上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 定标后,经办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 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如果确需变更,需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核通过,律师负责提供合同法律问题的 咨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后,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及其他各种押金。  

第二十条 律师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 标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号归档。

第二十一条 律师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 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节 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 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招标项目前期公示,除预算部外其他各个部门均可推荐合适的单位;招标前期 调研,收集相关单位信息并汇总,由经办部门经办人负责牵头联系相关单位;

二、对相关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申请部门经办人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的投标人资质 对意向单位进行审查,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招标。

三、起草招标文件:申请部门经办人会同律师共同起草招标文件,经办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的收取。  

(一)、监察部负责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发放的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 具体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交纳程序:

由总监察部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 完成交款程序。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五、招标答疑:

经办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由律师负责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六、现场勘察:

如确有必要,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勘察。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

监察部负责收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 相关人员的签字。

 

八、开标、评标、再谈判、考察、定标:核实投标文件是否有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 证金收据;开标‎‎后,对意向的中标人进行单位及工地实地考察。定标后,公司律师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载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九、合同的审批、签订流程(包括其他合同的审批):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中 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谈判,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谈判完成的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合同经过审批后,才能签字盖章,合 同书必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不盖章(内部控制程序)。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方。

十、投标保证金、需返还资料押金的退还  

(一)需返还资料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监察部后,监察部 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

务部退款。如需返还资料有损坏、丢失部分,资料员视情节在收据上标明应扣除金额,

财务人员从需返还资料押金中扣除。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投标人接到退款通知后,经办人在投标人的收据 上签字后,投标人持收据到财务部退款。

 

第八节 招标纪律

 

第二十三条 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二、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电话保密。除经办人电话、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电话,招标小组成员电话一律保 密。

四、开标前投标文件严禁启封。投标文件交付时要逐一登记,监察部负责保管投标 文件,开标时招标文件应密封完好。

 

五、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开标至合同签订期间,

投标文件、谈判的内容应保密,严禁泄露。

 

六、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招标、

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严禁接受投标人

请客吃饭、送礼。招标过程中严禁与投标人有工作之外的联系。

七、招标人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

八、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果发现泄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 况给予处罚。

 

九、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 人条款;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条件或以未公开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

标人;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一、不得违规使用标底。

十二、不得在开标后修改、增加或减少评标实质性条款;不得违规设定商务标的权 重。

 

十三、不得利用暂定价格条款获取非法利益。

十四、招标文件起草人员对招标文件的正确性负责,技术人员要严把技术关,本着 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严格认真的态度编制招标文件。如果发现技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第九节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管理

一、所有合同原件交行政部资料室,由资料室负责及时分发给所有部门,行政部和 财务部保存原件,其他相应部门及人员应保存合同复印件。

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公司律师负责保管。

三、招标文件审批表、合同审批表、开标记录由公司律师负责保管。  


提出招标申请、招标-项目公示、资格预审-拟定招标文件

 

发出招标文件 - 预审会、确定-邀请招标单位 -答疑会

 

申请部门提出招标申请;进 行招标项目公示;经办登记 所有报名公司并报招标小 组,提交资质审查文件;经 办部门和法务人员共同完成 招标文件,并交‎‎各成员审批

申请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

表、招标文件

申请单位组织预审会,确定 邀请投标的单位及招标文件

的内容

 

招标小组

招标文件审批

意见表

 

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 及图纸押金后领取招标文件 和施工图纸

监察部

 

做好签领记录

投标单位收集投标单位提出 的疑问交招标小组,招标小 组书面或现场解答投标单位 的疑问

招标小组  

做好会议记录

 

 

 

说明:

1、审核要点:

工程部: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招标项目的说明、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条款。重 大技术问题须报监察部审核。

 

预算部: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计价依据、工程取费类别 等条款。

采购部: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招标项目的说明、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条款。

营销部:涉及营销方面的招标项目,其招标文件须经营销部审核。

财务部:财务部主要审核招标文件中的经济条款。

公司律师:审核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全面合理。

监察部:审核招标程序及投标单位资质,对招标结果进行监管,提出意见报总经理。

总经理:总经理综合考虑各部门的审核意见,审批工程招标文件及标底文件。  

2、法律专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招标申请书内容拟定招标文件初稿及合同主要 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可作为招标文件内容之一。招标文件中有关财务方面的条款,应由

财务部参与起草。

3、申请招标文件、正式招标文件、合同初稿及邀请投标单位名单等相关文件附后。

4、法律专员跟进招标文件的审批过程。

 

招标要求

材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

工程(勘探、设计、监理、施工)名

称、范围、内容/广告制作、装潢名称、

内容/等

 


 

附件二: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并有效地控 制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二、关于设计变更

1、执行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管理流程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 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时间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 后补办;

 

)施工前变更原则:原则上对所有变更必须提前进行,杜绝施工后再变 (3

更,更杜绝二次变更;

(4)工程量增减分析原则:每项变更审批单必须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对变更 进行工程量增减分析,没有明确工程量增减的变更单为无效单;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截至上月末已完成的尚未 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洽,并形成核对与 商谈记录清单;

(6)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变更单必须对应编制一份预算书;

(7)完工确认原则:当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项目部和监理人员必须 在完工后3日内签字确认;

(8)原件结算原则: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有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9)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审批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 格。

 

2、分类:分为“正常类”设计变更和“特急类”设计变更

)凡设计变更一经提出,5天以后再实施的都称为“正常类”变更;正 (1

常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先施工后核量”;

(2)特急类设计变更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 变更;“特急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须经项目工程部和预 算部、监察部签字,同时在变更审批单上写明“特急”情况说明,并根据相应金 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开工后5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设计变更的内容

(1)由于设计院设计图纸出错、漏、缺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 工图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1如发包人需变更承包工程的图纸应在变更部位 施工前作出,如已施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拆改的费用,该部分工程量应办理签证; ?2如承包人发现图纸错误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进行修正后交 承包人进行实施;?3如承包人明知有错误仍进行施工的,承包人负责承担一切责 任和损失;?4如相关方均未发现图纸错误,施工方进行施工,已施工的拆改费用 由相关方共同承担;?5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 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对 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6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图纸变更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 费用和损失,造成工期顺延的工期不予顺延。);  

(2)由于监察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导 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替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3)由于营销部门、采购部、工程部、监理、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采用新 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对提出、实施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而引起的节约造价、提高工程 质量、增强使用性能的施工相关方应有奖励措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4、变更管理权限规定

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变更,如不在权限范围之 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对有关负责人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变更权限明细表

金额范围

 

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

 变更事项

1万元以下

专业工程师(包含监理、项目部各专业

工程师、预算员、监察员)、工程部部

长、预算部部长、监察室主任签字

1万元及以上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经公司总经理签字

备注:1、金额范围是指单项变更金额。

2、有效签字人必须在有效期内签署,并且加盖公司指定的印章,否则无效。  

5、变更管理的时间规定  

(1)变更审批单发出后,项目部必须要求乙方立即编制变更预算,并且在 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3日内(从监理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确认完工的日期 开始计算)向预算部报送完整变更预算;预算部负责核定工程量,编制变更预算;

监察室负责审定变更预算;

(2)对于减少造价的变更,项目部现场工程管理人员、预算部人员要跟踪 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乙方形成书面记录,防止漏报给公司造成损失;  

(3)项目部应与乙方单位商定违反预算书报送时间规定的约束条款,若每 拖延一天,扣减该预算总价的5,,直至扣完为止;  

(4)时间要求按工作日计算;

(5)每月5日前,按“一月一清原则”要求澄清上月变更。

6、变更的格式要求

 

(1)设计变更必须由相关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公章方为有效;

 

(2)项目部应对变更审批单连续编号,并妥善保存;项目部与乙方都应设 置变更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7、预算书的申报要求  

(1)、预算书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预算部;  

(2)、甲乙双方核定变更事项的价格后,应在预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 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凡与合同精神、定额精神、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 签证(含无效延期签证)等,一律不予结算。  

8、其它

(1)监察部为变更的经办部门,负责变更审批单完善与归档;

(2)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营销部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项 目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除按相应权限审批 外,还需总经理批准;

)施工方案调整造成的变更,费用增加,由施工单位负责;费用减少, (3

造价相应减少;  

(4)项目部需提前熟悉图纸,要求提前10天考虑,至少5天前下发变更审 批单,避免施工后返工;杜绝变更施工后的二次变更;杜绝停工待变更;  

(5)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 在监察部提供尽可能的多种方案前提下,经预算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方案成本比 较,经营销部经济分析后,报有关部门参加专题会议讨论,形成会议决议,总经 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6)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施工图,对施工图纸上出现的问题, 有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处理,否则因未及时沟通处理造成的不良 后果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三、关于现场签证管理

1、签证的内容

(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 管线)变化,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其它变更事项但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

(3)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等因为金额较小无法订 立合同的;

(4)因公司决策变化,在执行原合同时出现的明显漏项费用。  

2、签证管理的权限规定

(1)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签证,如不在权限 范围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单项签证不得拆分,更不允许重复签证;

(3)按每项签证的金额确定有效签字审批人。

金额范围

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

1万元以下  

专业工程师(包含监理、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预

算员、监察员)、工程部部长、预算部部长、监察

室主任签字

 

1万元及以上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经公司总经理签字

 

3、其它

(1)不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原则上所有签证都要实施先施工后核量,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 签证内容要结合签证范围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现场实测实量;  

(3)在项目部办公的会签人员必须在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施工现场 对签证内容进行现场丈量、测定、复核并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前 签字确认并附照片;

(4)每月5日前预算部、监察部与施工单位就截至上月末已签发的签证单 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经领导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5)现场签证的结果必须有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6)特急签证(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的损失的签证)单,可先开 工后结价,但在3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手续;

(7)工程签证签字顺序是: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包含各专业工程师、 预算员、监察员)、工程部部长、预算部部长、监察室主任、公司总经理批准

(8)各项目变更、签证单应由资料室集中进行登记、编号、分发、跟踪。 工程部、预算部、监察室必须建立台账,各部门每月核对一次。

本办法未尽事宜,详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协议)。  

工程现场签证审‎‎批单

项目名称: 签证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栋号/专业 :  合同名称(编号):

施工单位: 承担费用单位:

施工期限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证分类

1、零星工程 2、零星机械台班3、土方工程4、图纸及修改变更或工程指令的明确

5、现场因素6、

图纸及其变更因素7、其它  

签证类型

、费用确认(含位置、时间、工程量、施工方法、单价、总价的确1、事项确认2

)3、工程范围确

(各队伍间)4、其它

签证依据

1、合同2、预算定额3、现场情况4、施工图、图纸会审及设计修改变更5、施工

组织设计及相应措

6、工程指令7、其它 

1、 设计类:1.1设计差错 1.2设计优化 1.3补充及二次设计 1.4超目标成本

1.5现场条件

2、 施工类:2.1施工进度要求 2.2施工错误 2.3施工困难

3、 营销类:3.1客户要求 3.2营销策划补充修改 4、 其他:4.1公司要求 4.2政府要求 4.3其他

 


 

备注:1、按照先施工再核量原则,在权限内审批。2、施工单位收到本通 知后立即编制变更预算,并且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3日内向甲方预算

部报审费用增减预算。3、施工完毕后3日内向签证单位(人)报送回执,隐蔽

工程必须在覆盖前签字确认,逾期每天扣减变更总价款5,。本单原件施工单位、

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及预算部、监察部各一份。

 

变更流程

 

根据情况组织专‎‎业工程师、 施工、监理讨论并提出意见  

监察部起草变更原因、初 步解决方案,以‎‎及对于总 体计划和成本的影响  

甲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提出设计院、监理公司、工程部、预算

部、监察部意见


 

 

附件1

备注:1、本附件用于单件事引起工程造价变更大于(含)1万元的设计变更(签

);  

2、如为经济处罚或奖励,在节点(年终)付款(单位)、当月(当季度) 工资或年终奖(个人)中体现;

3、经会议一致通过如责任部门或个人不对处理意见表态签字视为默认。

 

制度附件三:各种审批表及各部门流转用规范表格(见附表)

10、由行政部分发相关部门;

 

11、进入现场施工。

三、付款程序及审批时间要求

相关工程施工至合同要求节点、工程款经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 自经办部门发起之日起到付款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每部门审核时 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无合理理由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