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 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为“《清单(2021 年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为期7天。社会公众可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www.ndrc.gov.cn)首页“意见征求”专栏, 提出意见建议。
《清单(2021 年版)》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2021 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 6 项,许可准入事项 111 项,共计 117 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减少 6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