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热线:13716637503 林老师热线:13662637590
微信公众号
首页
招投标培训公开课
企业内训
专家团队
新闻中心
服务案例
关于我们
X
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聚焦 >行业要闻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8 阅读次数:172



                               image.png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护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与“互联网+政府采购”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救济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有关规定山西政府采购平台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新增“项目质疑管理”功能,现就全省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在线质疑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市、县(市、区)三级采购单位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


起始时间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全部实行在线质疑


三在线质疑及答复:

(一)在线质疑提出

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历史已在线下提出或正在受理的质疑,可继续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等线下方式送达。

政府采购平台自动登记收到质疑的时间,从次日计算答复期限。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线下收到的质疑务必于当日上传至政府采购平台,因未能及时上传收到的质疑导致的不利后果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承担。

(二)质疑材料要求

供应商提起在线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项及信息,在线提交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版扫描件或图片(支持格式: DOC、DOCX、PDF、JPG、PNG、GIF)

在线质疑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提起的,还需上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等。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材料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相关材料由本人签名。

(三)在线质疑答复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就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在线质疑后,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 7 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渊惫鞍皑菠阐慈焙耙笆安拌蹬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在线接收质疑答复结果,

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被质疑的采购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核实并逐一作出答复;必要时,可邀请不少于 3名以上单数政府采购专家对质疑内容进行审核,并依据专家意见进行答复。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质疑内容进行核实,并依据核实结果进行答复,必要时应出具相关依据。

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处理。质疑内容属于评审报告中已有结论性意见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评审报告意见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内容涉及原评审存在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实质性条款评判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价格计算错误、分项评分和客观分评分错误情形的,由原评审委员会予以明确,并书面陈述是否产生错误原因和事实依据。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投标(响应 )文件未公开内容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要求质疑供应商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采购项目在线质疑工作,保证全程留痕可追溯,维护政府采购项目公平公正。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有关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推进在线质疑的过程中要不断强化质疑受理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疑答复相关责任,防止答复过程推诿扯皮、避重就轻。按照“合法合规、诚实信用、高效便捷、注重效果”的原则,严格落实“首站式”和“一站式”纠纷化解机制,提高质疑环节高效快捷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减少投诉转化率。各单位要注意收集和反馈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共同推动系统功能不断优化,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渠道的便利度和时效性。

(三)加强监管,扩大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各级预算单位质疑答复情况、质疑答复不尽责引起矛盾纠纷等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尽责的,由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部门采取约谈、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整改,通报主管预算单位,并视情况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搞好推广工作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大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政策与技术支持

1.对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执行过程中的政策性问题,请咨询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联系电话: 0351-4123278

2.对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过程中的问题,请咨询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电话:95763。